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首季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一季度项目建设全面起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烟政办发〔2023〕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动经济首季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一季度项目建设全面起势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首季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
为推动全市经济首季良好开局,助力全年经济“稳中求进”,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对重点项目工作的奖补力度。根据各区市一季度新开工项目数量、开工率以及完成投资数额、投资完成率等指标,组织开展新开工项目擂台赛,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评选时优先考虑。围绕各区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谋划争取等方面开展季度考评,加大一季度项目增量指标考评权重,对考评结果前五名区市奖励50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强化对企业的信用激励。对一季度不停工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评价加30分、15分奖励,优先推荐给市级平台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政银企”银行成员单位给予重点扶持,实行非安全生产类容缺容错监管,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2月5日前实现开复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评价加20分、10分奖励,优先推荐给市级平台公司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政银企”银行成员单位给予重点扶持。对2月28日前实现开复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评价加10分、5分奖励,“政银企”银行成员单位给予重点扶持。复工复产时间以“烟台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完成复工审批时间为准,每个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复工信用激励加分累计不超过80分,每个监理企业开复工信用激励加分累计不超过40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支持城建重点项目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对于一季度城建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到40%以上的区市,城建重点项目综合考核择优授予“流动红旗奖”,优先推荐省市级各类政策考核先进层次;一季度开复工率低于30%的,在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上适当扣减。简化工地复工程序,通过“烟台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复工审批和备案,对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地,当天报审当天批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四、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产扩产。指导企业科学制定春节前后生产计划,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可采取错峰放假调休等形式,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和春节假期,调度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提升产能利用水平。鼓励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引导企业员工、重点项目建设者自愿坚守岗位、就地过节。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鼓励服务业企业增产增收。发挥服务业引导资金作用,对1-2月份(即一季度统计数据)营业收入增幅较快、增量较大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加大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积极开展各类用工保障活动,组织“春风行动”线上线下招聘200场,力争一季度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引进青年人才0.7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加强春节前后助企帮扶工作。持续做深做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提升常态化走访服务力度,逐企梳理人才用工、要素保障、原料供应、资金缺口等企业发展问题和诉求,用好“一个平台受理、一个专班分办、十个小组专办”的问题解决闭环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千方百计保障企业安心生产、稳健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强化对企业生产的保障。加强防疫物资供应保障,支持企业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对一线上岗人员发放暖心医疗箱,提供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保障工作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做好春节期间施工项目的建筑材料、民爆物品供应及运输和施工企业用水用电等协调服务保障,为项目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九、支持外来务工人员节后加快返岗复工。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鼓励企业采取提供客运包车、定制化运输等“点对点”服务,组织广大务工人员集体返烟返岗。企业所在区市政府(管委)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返岗交通补贴操作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落实资金保障,原则上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激活消费潜力。适时发放惠民消费券,鼓励商家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举办网上年货节、美食节、钜惠暖冬品质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10场以上,增强消费市场信心和热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策执行、落实的协同性、可操作性,确保政策措施发挥最大效应,对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促进一季度项目建设全面起势的若干措施
为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开局、平稳起步,现提出促进一季度项目建设全面起势的若干措施。
一、总体目标
1.到2023年3月底,全市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确保完成投资1740亿元以上,占年度目标任务的3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力争达到8%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体量居全省前两位;市级重点项目中,新开工项目达到66个、占比超30%,一季度完成投资800亿元以上、投资完成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
二、加力提速项目建设
2.开展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和观摩评比活动。滚动开展重点项目集中开工、观摩评比等活动,在全市掀起“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热潮。春节后,采取“市级主会场+区市分会场”形式,举行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推动总投资1367亿元的134个亿元以上项目全部按期开工建设;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观摩活动,采取“实地观摩+集中开会”的形式,对全市建成完工重大项目进行观摩评比,激发各区市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动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
3.加快重点项目启动建设。逐月制定各区市重点项目开复工清单,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全市一季度省市级重点项目中,新开工项目的开工率达到30%以上;续建项目确保春节假期后一周内全部复工。对无法完成开复工任务目标的区市进行通报约谈,并取消“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先进集体”奖项评选资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
4.严格平台挂图督战。在全市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引领示范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纳入全市挂图作战平台,实行“挂图作战”“蓝黄红”管理,逐个项目制定“进度图”“保障图”等具体推进方案,并细化分解到每月,对照节点、到点交账。对制约重点项目按期推进的卡点堵点问题,实行问题闭环解决机制,逐项明确解决路径、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对未按期完成或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加大精准核查力度。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常态化核查机制,市发展改革部门聘请第三方造价评估机构,采取抽查项目财务支出凭证、测算土建工程量投资、查验设备安装到位情况等方式,每月实地核实复查各区市上报的固定资产高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投资额度,严防项目数据弄虚作假,并由统计部门做好相关纳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
三、精准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6.全力消除疫情停工影响。实行疫情停工项目报告制度,对个别存在疫情影响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靠上,采取精准有效措施,“缺什么补什么”,解决防疫物资调配、员工返岗、物资运输等问题,符合冬季施工条件的项目不得因疫情原因停工停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
7.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充分发挥要素保障创新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效能,大力推行“四证齐发”模式,努力做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验收”;优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积极推动省市重点项目预支土地指标;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重点项目”专场银企对接会等形式拓宽重点项目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夯实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区市)
8.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用足用好首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带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首批债券资金支持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区市制定,优先安排在建项目和一季度新开工项目。项目论证不充分、前期工作不完善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首批债券资金。3月底前,获得首批债券资金支持的项目确保全部开复工建设,债券资金支出率不低于50%,上半年全部支出完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已发行债券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未按时开复工和未按时完成资金支出的,按程序将债券资金予以收回。各区市对项目开复工和债券资金支出完成时限进行承诺,对无法完成任务目标的区市,在新一轮债券资金分配上对资金额度和项目数量予以核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9.保障项目施工进度。对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渣土运输车辆,可在白天特定时间段内,按照规定运输时间及路线,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由相关部门发放临时通行证。对运输车辆造成的轻微违法行为视情从轻处理。有关执法部门负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重点项目存在超时施工扰民等情况的,对周边无市民居住的,原则上不叫停施工;对有市民居住的,属于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先行改正,事后再依规定作出处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10.保持项目建设连续性。对一季度不停工的省市级重点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评价加30分、15分奖励,优先推荐给市级平台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政银企”银行成员单位给予重点扶持,实行非安全生产类容缺容错监管,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2月5日前实现开复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评价加20分、10分奖励。对2月28日前实现开复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评价加10分、5分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强化施工人员力量保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鼓励企业采取提供客运包车、定制化运输等“点对点”“家到工地”服务,组织广大务工人员集体返烟返岗。企业所在区市结合实际制定返岗交通补贴操作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落实资金保障,原则上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
四、加大奖补激励力度
12.加大一季度考评奖励力度。继续围绕各区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谋划争取等方面开展季度考评,加大一季度项目增量指标考评权重,对考评结果前五名区市奖励50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开展一季度项目开工擂台赛。根据各区市一季度新开工项目数量、开工率以及完成投资数额、投资完成率等指标,组织开展新开工项目擂台赛,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评选时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