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5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和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的意见》(烟政发〔2023〕4号),现作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和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出台目的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直接融资规模,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企业倍增计划深入实施,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重要举措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超过80家,新增直接融资规模500亿元以上,总市值达到1.3万亿元左右,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动态保持300家以上。
(二)大力推动优质企业上市。一是围绕“9+N”制造业聚集培育工程、16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倍增计划等领域,动态择优筛选300家左右企业,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二是每年从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中筛选30家左右企业作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加强跟踪指导服务。三是支持企业通过分拆上市、境外上市、借壳上市等形式,拓展上市公司培育孵化模式。四是抢抓北交所上市政策机遇,推动更多企业在北交所上市。五是常态化举办培训辅导活动,提升企业上市服务水平。
(三)促进上市公司助力产城融合。一是在烟台开发区、龙口市、招远市高标准打造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二是推进企业上市县域突破,实现上市公司县域全覆盖。三是组建上市公司联盟,有效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引领作用。四是引导上市公司深度参与产教融合,带动产业技术水平整体提升。五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上市,支持国有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四)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一是推动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倍增计划,全面提升发展规模和质量。二是鼓励上市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三是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四是推动上市公司加大本地投资,参照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和管理。五是引导上市公司设立研发机构,提升创新能力。六是支持上市公司汇聚高端人才,纳入相应人才工程予以扶持。七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妥做好风险化解处置。
(五)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环境。一是落实现有资本市场奖补政策,鼓励各区市制定完善本级政策,联动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投资力度。三是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妥善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四是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轻微违规“免罚轻罚”。五是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督导考核和宣传推介,形成全市上下推上市、促上市、快上市的浓厚氛围。
四、政策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联系人:王君明
联系方式:6789173